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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首家 苗縣府開公司交易碳權 | 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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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0 中國時報

全台首家 苗縣府開公司交易碳權

【陳界良、林家群、廖志晃/連線報導】

 ▲苗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昨成立,成為國內率先進行碳排放權交易的公司,預估每年為縣庫挹注5億元收入。(陳界良攝)
 苗栗縣政府為開闢自主財源,「苗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十九日正式掛牌,未來將從事「碳排放權」交易及小型風力、太陽能發電與砂石、矽礦等經營,成為國內第一個從事碳權交易的公司,預計兩年半後,每年為苗栗縣庫挹注五億元收入。

 繼金門酒廠後,全國第二個縣營企業「苗能公司」昨在苗栗市成立,登記總資本額十五億元,由日前剛當選台灣碳排放交易推廣協會理事長的前行政院主計長韋伯韜出任董事長,前礦務局土石管理組長林政宏任副總經理,目前已與七個單位法人簽訂合作意願書。

 曾任苗栗縣府財政局長的韋伯韜指出,縣長劉政鴻上任後推動很多計畫,包括成立縣營公司,與國父在實業計畫中強調的國營企業有異曲同工之妙,希望開發縣內資源,並強調節能減碳,創全國風氣之先,每年為苗栗縣帶來十多億元收入,堪稱地方建設創舉。

 苗能公司顧問李世勛說,根據京都議定書全球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將在二○一二年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並實施碳稅,一度電的碳權相當於廿八歐元。苗栗縣約有十萬戶家庭,若每戶每月省一百度電,一年就可省下一億元,若加上工業與商業用電將更可觀。

 李世勛指出,台灣碳排放交易協會事是聯合國溫室氣體框架組織(UNFCC)的會員,可適用所有聯合國相關組織規定,預計在六個月內可計算出苗栗縣內的碳權,並向聯合國申請認證與尋找買主,若通過即可賣碳權,預估兩年半內完成所有程序並開始販賣。

 李世勛表示,碳權的來源包括節省能源與產生能源,後者包括太陽能與風力發電,苗能公司已評選出由國內廠商生產的垂直式小型風力發電機,每小時可產生三千瓦電力,每戶家庭只要一座就足敷使用,可使用廿年,苗能公司希望將售價從六十萬元壓低至卅萬元。

 李世勛強調,德國目前已有一萬二千座大型風車,每年可省下五座核能發電廠的電量,苗栗有很多廢耕地,尤其沿海地區更適合設置小型風車發電,民眾若有多餘電力,還可賣給台電。苗能公司預計兩年半內向聯合國完成碳權的申請與認證,並開始販賣碳權。

 李世勛說,協會已成立溫室氣體排放教育試辦中心,教導民眾如何節能減碳,苗能公司未來將代理碳權交易,與中華電信合作,建立河川砂石監視系統,並推廣節能屋、節能建材等業務,在碳權部分預計每年可為縣庫帶來五億元收入。

 另外一方面,對於苗栗縣政府成立縣營苗能公司,準備賣起看不見、摸不著的「排碳權」,各縣市也開始布局,積極因應未來。而聯合國溫室氣體組織,可能是中國大陸放手讓台灣加入的第一個國際組織。

 苗栗縣府率先成立苗能公司,將從事碳權交易等事業委託台灣碳排放交易推廣協會,透過該協會已加入聯合國溫室氣體組織(UNFCC),具備國際交易碳權資格,且有在大陸買碳權賣到英國的經驗,讓苗能的可行性大為增加。

 台北縣去年升格準直轄市後,縣府在環保局內部成立一個低碳中心,由環保局主任祕書楊志宏兼任中心主任,推動節能減碳。楊志宏說,去年有碳排交易公司找上環保局,說要與縣府合作推動碳排交易,並要與縣府簽協議書。但他要求對方提供一些認證等相關數據與資料,對方卻沒有提出,最近竟傳出被媒體踢爆有問題。

 楊志宏說,碳是可做為交易標的,但如何認證才是關鍵,環局曾構思將低碳中心作為碳交易平台,但目前北縣態度是等立法院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實施後,才會進一步規畫從事碳交易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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