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必翔子公司必翔電能股份轉換相關事宜 2010/09/06 18:07 中央社
日 期:2010年09月06日 上市公司:必翔 (1729) 主 旨:代子公司必翔電能公告股份轉換相關事宜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99/9/6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 公司之 名稱: 境外公司(申請設立中),必翔電能高科技(股)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 象): 境外公司(申請設立中),必翔電能高科技(股)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 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必翔電能係本公司持股44.94%之子公司, 境外公司由必翔電能出資100%持有之子公司, 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不適用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不適用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不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必翔電能3股股份轉換取得境外公司1股股份, 為單純組織重整,不涉及轉換之實質經濟利益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00年2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變更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 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 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轉換取得之境外公司股份,將申請於境外上市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 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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