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鬆綁兼職規定|焦點新聞|中時電子報
政院鬆綁兼職規定
為了留住優秀人才,行政院最快下週四院會可能就會通過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送給科技研發人員處分研發成果以及在民營公司兼職大利多。
為搶救人才不要外流,政院即將鬆綁科學技術基本法等法規,讓中研院及台大等公立學研機關機構運作有更大彈性。
目前國科會、經濟部等政府出資補助委託研發成果,雖能授權使用,但授權給私立學校機構逕行處分沒有問題,但公立學校機構要處分,卻必須受國有財產法的規範,十分不便。
這次鬆綁科技基本法,同意所有政府出資補助的研發計畫或委辦計畫研發成果,同意下放歸屬公立機構或機關使用,智財權及技術移轉也同意執行單位可以處分,不受財政部國有財產法限制。如此一來,將激勵研發人員研發意願,研發成果技轉給企業界將更具彈性化。
官員說,政府出資補助或委辦研發成果授權中研院或核研所、公立學校後,反變成國有財產,不能任意處分,依國有財產法,必須先經財政部鑑價,要鑑價需先編預算,研發成果及智財權都是無形資產,移轉也有搶佔市場先機時效,財政部如何鑑價?
此外,這次也鬆綁公立大學或財團法人與民間企業共同研發技術與產品,當公立學研機構以智財權技術作價轉投資時,需兼職民營企業的董監事等職務,同意排除教育人員任用條例34條、公務人員服務法13、14條適用,但兼職相關規定,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訂定。
至於中研院等各單位也反映,希望博士後及研究助理,不適用勞基法,以利研究人員更有工時上的彈性,對此,勞委會認為不妥,不同意在科技基本法中鬆綁,將另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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