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法》審查 環署獎勵兩岸合作抵換/綠委、環團質疑樹種中國 碳留台灣

《溫室氣體減量法》審查 環署獎勵兩岸合作抵換/綠委、環團質疑樹種中國 碳留台灣:

《溫室氣體減量法》審查 環署獎勵兩岸合作抵換/綠委、環團質疑樹種中國 碳留台灣

《溫室氣體減量法》審查 環署獎勵兩岸合作抵換/綠委、環團質疑樹種中國 碳留台灣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馬政府推動節能減碳的重要法源《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昨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
除了「減量期程」應否列入條文、「碳交易」方式引起激烈討論外,環保署版本法條說明中,竟然明列得獎勵或補助「海峽兩岸合作抵換」減量,引發民進黨立委強烈質疑,此法將使「樹種在中國,污染留在台灣」,導致台灣環境更加惡化。

要求保留爭議性條文

環保署長沈世宏曾經說過台灣高耗能企業可以到中國黃土高原種樹,抵免在台灣應該減免的排碳量,引起爭議,昨天他在立院更進一步說明將鼓勵或補助兩岸合作種樹減碳。綠營立委田秋堇、黃淑英、林淑芬等人,連番上台砲轟環保署政策不當,要求爭議性條文都必須保留。

立委田秋堇表示,她無法理解為何特別提及海峽兩岸藉此交流,而且依據國際經驗,大部分國家根本無力跨國盤查及稽核種樹成效,台灣也是一樣,未來根本不知道大企業是否真的在中國種樹,她主張先開公聽會,多聽取各方意見,不要閉門造車。

立委林淑芬則表示,台灣在中國的企業多,中國的人工及土地便宜,台灣大企業願意到中國種樹,但中國企業不會到台灣種樹,只會造成「樹種在中國,污染留在台灣」的不公平現象,台灣環境只會更惡化。立委黃淑英也表示,法案說明中特別提到要「海峽兩岸共同合作」抵換溫室氣體減量,真的很奇怪,相關文字應該拿掉。

環署稱中國只是選項之一

沈世宏表示,「國內種樹」優先,不僅幫助台灣減碳,而且增加台灣勞工就業機會,但二氧化碳是全球人類共同負擔,國際合作是國際上普遍作法,中國也是選項之一。他也同意立委所提,未來在國外種樹的大企業,僅能抵減企業應減碳量的部分比例,不能全部抵減。

昨天會場外,綠黨等多個環保團體也聯名抨擊環保署在法案說明中提及兩岸共同合作,只是加速讓台灣淪為中國的離島工業區。

憂台灣變中國離島工業區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若按照國民黨版本通過,沒有減量目標與部門減量時程,只授權行政院訂定,溫減法等於只是空包彈,碳交易業者將是最大贏家,且高污染財團將繼續「為敵煉鋼、為敵煉油」,而將污染留在台灣,台灣將變成中國的離島工業區。

環團質疑,沈世宏所推銷的到黃土高原種樹,根本不可能對地球減碳有實質助益,只讓「買空賣空」的業者得利。

碳交易是《京都議定書》推動的溫室氣體減量交易制度,在聯合國架構下有三種交易模式:

一、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與開發中國家合作減少排碳。

二、聯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或技術與另一個已開發國家進行減碳,將所減少的減碳量轉讓給投入技術和資金之一方,以履行其議定書之義務。

三、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ET):一個已開發國家,將其超額完成減排量,以貿易的方式轉讓給另外一個未完成減排義務的國家。

台灣《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主要朝排放交易(ET)及清潔發展機制(CDM)方向規劃,政府在盤查、登錄,建立查證、排放量核配,完成交易制度後,定出一個總量,進而訂出減碳目標,成為交易基礎,建立交易市場。

(記者劉力仁)
小辭典─無償核配
二氧化碳排放從免費排放到付費購買排放權,增加企業營運成本,引發企業恐慌,因此利益團體遊說,政府應依據現有企業排放碳量,免費核配,以降低法案過關的難度,即為「無償核配」。

獲得「無償核配」的廠商,未來再逐年按照政府規定減量,或是訂出免費核配量不可以交易,只有企業付費取得,或投資減量成功,才可以到市場交易的規定,避免造成廠商暴利。

審查中《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政府基本上態度朝向採取「溯往原則」的「無償核配」制度,而不採用「有價配售」。反對者認為,溫室氣體排放權屬公共財,不應部分或全部免費給既有的排放源,企業要擁有應該花錢購買,無償核配將有損公平正義原則。

也有人主張綜合國內現實與歐盟作法,八十五%總額採無償核配,十五%採有價配售,讓現有產業順利度過這個階段,也讓新興產業有進場機會。環保團體甚至也能募款集資,把排放權買下來,直接達到環保目的。 (記者劉力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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