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一堂十億元的教訓|新新聞|時事綜合|雜誌|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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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一堂十億元的教訓

  • 文◎黃琴雅

伍必翔夫妻於三十年前成立的必翔實業, 擁有業界覬覦的電動車與磷酸鋰鐵電池專利技術,歷任總統無不誇讚有加,是扎扎實實的「台灣之光」。然而,必翔與英國廠商因一紙代理權合約的糾紛纏訟十年,伍必翔夫妻飽受歧視、投訴無門,而我國外交官員竟袖手旁觀!

官司打到台灣,台灣的法院與政府依然未伸出援手——十億餘元賠償金加訴訟費,一毛都不能少。也許是囿於語言隔閡,又對合約背後的條件與但書不熟悉,輕忽了眉眉角角的殺傷力,讓必翔「賠了夫人又折兵」;但必翔的教訓,確實值得有意擴展海外市場的台灣企業參考。祇是我們不禁要問:當這些以創新技術打遍天下的企業落難時,我們的國家到底在哪裡?

必翔纏訟十年,慘賠十億的孤兒心聲

「這個官司的敗訴,證明台灣充滿弱國心態,面對國際商業糾紛,一點都幫不了台灣的廠商,」必翔董事長伍必翔沉重地道出了此刻的心情。「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場官司會打輸,而且還輸得這麼慘,」他的妻子、必翔總經理蔣清明話語中充滿了不甘心,乾脆登報表達「台灣法院胳臂往外彎,台灣企業求助無門」來抒發自己的心情,一度還想說,「不如去投共算了」。

纏訟了十年,從英國打回台灣,必翔與英國前代理商DHL(Days Healthcare U.K.Limited,原名DMA)的合約糾紛一路輸到底,在英國得不到奧援,回來台灣,三審官司依然無法改變定局 ,最高法院已於今年一月三日駁回必翔的上訴,伍必翔與蔣清明夫妻「心痛」的不能言語。

二月二十日,新竹地方法院確定執法,從伍必翔與蔣國清兩人的保證銀行玉山銀行的個人帳戶內扣走了五億七千多萬元台幣(共一二二三萬英鎊)的款項,即將要賠付給前代理商英國DMA,若加上必須賠付的訴訟費用與成本,伍必翔夫婦要賠償的金額高達將近十億餘元。

伍必翔夫婦自掏腰包賠償 
必翔沒受損害

身為連帶保證人,伍必翔夫妻並未讓被告必翔公司賠償,而是個人自己掏腰包拿錢出來賠,「我的會計師都罵我笨,怎不早用公司名義提列這本賠償金,但我就是不想讓股東受傷,」伍必翔強調,他們個人扛賠償金,是因為太愛必翔,他們一生的心血都在這裡,不忍股價被打低,讓有心人趁機操弄,害了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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