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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0-13 作者: 來源:東方早報 | |
按七到八成用戶電量 確定第一檔分檔標準 記者:在我國用電量城鄉差距巨大的情況下,分檔標準如何做到公平合理? 曹長慶:如何保障公平,是這次階梯電價方案設計中重點考慮的問題。我國居民用電城鄉和地區差異較大。去年全國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90度,浙江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130度,與之相鄰的安徽卻只有70度。城鄉之間的用電差別也是如此,去年城鎮居民戶均月用電量約為140度,農村為60度。 正是考慮到上述情況,此次階梯電價方案中,在解決電量分檔標準地區差異問題上,我們沒有用國際上常用的按戶均用電量的方法,取而代之的是按覆蓋一定比例的居民數量確定各檔電量標準:各省(區、市)按照覆蓋70%到80%戶均月用電量來確定第一檔分檔標準。 各地雖然覆蓋率是相同的,但具體對應的分檔標准將隨各地用電情況的不同而不同。這種方法兼顧了地區之間的差異,具體分檔標準也能與當地經濟發展水準大體相銜接。這就從總體上保證地區間的相對公平。 至於城鄉差別問題,用平均覆蓋率方法來確定分檔標準,農村居民將因此受益,這體現了中央“以城補鄉”的要求,是電價政策對農村居民用戶的傾斜和照顧。我們認為,城鄉居民在用電方面應享有相同的權利。當前農村居民用電量低於城市的情況,是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暫時性現象,不能把它視為天經地義的結果。 電價調整所增收入 不全留給電網企業 記者:有人認為,實施階梯電價後,電力部門是唯一的受益者。如何看待這一觀點? 曹長慶:我認為這個觀點有些偏頗。實施階梯電價的出發點是促進節能減排,節能減排的目的是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從這個角度說,我們每個人都將是階梯電價制度的受益者。 具體到經濟利益的調整,由於此次階梯電價主要著力於建立機制,電價調整增加的收入不會完全留給電網企業,而主要用於三個方面:一是彌補節能減排等環境成本增支因素,主要用於補償電力企業脫硫成本;二是用於居民用戶電錶改造支出,階梯電價政策出臺後,將規定電網企業不得再向居民收取電錶改造費,支出的成本由電網企業承擔;三是彌補由於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企業購電成本,緩解發電企業經營困難,保障電力正常供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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