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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區關於建設金融總部商務區有關優惠政策

發布日期:2009年6月26日點擊率:873

為加快成都金融總部商務區的建設,特製定以下優惠政策。
一、 金融總部商務區範圍
按照天府新城建設發展規劃確定的金融總部商務區。 起步區為北起府城大道,南至民豐大道,東起天府大道,西至站華路(含盈創動力和拉德方斯)。
二、 政策適用範圍
凡入駐金融總部商務區獨立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獨立核算或跨省二級核算,稅收在高新區繳納或分配繳納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期貨公司、私募股權投資企業、風險投資企業、基金管理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以及為金融機構提供配套服務的中介機構。
三、 優惠政策
(一) 辦公用房
1、 自建辦公用房
凡在金融總部商務區設立全國性金融機構總部、國際金融機構總部、國內外金融機構的省級以上區域性總部機構的企業自建辦公用房,土地可根據項目情況掛牌出讓。 自建辦公用房的自用部分面積不低於總面積的50%,且剩餘面積須出租或出售給符合金融總部商務區總體規劃的企業。
2、 購買辦公用房
凡以購買形式入駐金融總部商務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1000元/平方米,每家金融機構享受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 租用辦公用房
凡以租賃方式入駐金融總部商務區的企業,實行三年的房租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月20元/平方米,每家金融機構享受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 人才服務
1、 入駐金融總部商務區的企業從成都市行政區域外引進到公司工作並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才,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人民幣的安家補貼,期限3年。
2、 金融總部商務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可落戶成都高新區。
3、 對入住金融總部區的企業招用高新區持《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證》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的,每招用1名人員給予用人單位500元人民幣的就業獎勵。
(三) 財稅扶持政策
1、 對入住金融總部商務區獨立核算的法人制企業,註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在高新區繳納“三稅”之和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按其“三稅”之和對高新區實際貢獻的50%給予項目資金支持;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1億元、在高新區繳納“三稅”之和在500萬元(含500萬元)的,按其“三稅”之和對高新區實際貢獻的30%給予項目資金支持。
2、 個人所得稅:對金融總部商務區的管理人員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期限5年。 獎勵標準如下:連續工作期滿一年,年工資性收入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員,按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成都市實際貢獻全額予以獎勵;年工資性收入50—100萬元人民幣的人員,按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成都市實際貢獻的70%給予獎勵;年工資性收入20—50萬元人民幣的人員,按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成都市實際貢獻的50%給予獎勵。
3、 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從合夥企業中取得的投資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或者“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四) 配套服務
1、 入駐金融總部商務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租用高新區公共員工住房,租金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市場租金的70%。
2、 對金融總部商務區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子女入學給予支持,協助安排其子女就近就讀高新區屬重點學校;協助外籍人士子女就讀高新區國際學校和部分其他學校。
3、 為金融總部商務區提供雙電源保障,主供電源至道路紅線邊,申請的備用電源工程費及高可靠性費用等由企業承擔。
4、 協助入駐金融總部商務區的企業以優惠價格獲得大通量、高可靠性的互聯網服務;協調中國電信等電信營運商向金融總部商務區企業提供高可靠性專線連接;申請通信專線,將免收一次性安裝費用,並享受專線月租費和通話費用的最優惠價格。
四、 特別說明
(一)“三稅”指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對高新區實際貢獻”指按照分稅制高新區地方留成部分。
(二)本政策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09年6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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