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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管理智庫--台灣優先: @台灣私募基金--還是有錢人玩的鳥 - yam天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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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1, 2006
投信投顧新法於11月正式上路後,令投信業思慕已久的私募基金相關法令同時出爐,私募基金開跑不僅將提供業者更寬廣的操作空間,亦為國內投資市場帶來更多元的選擇。到底私募基金的真實面貌為何?什麼人才能投資私募基金?以下簡單介紹:




 依據投信投顧法規定,每檔私募基金的受益人不得超過三十五人,並且須為特定人。也是就說,投信業於招募及銷售私募基金時,不能有一般性的廣告或其他公開招募行為,甚至於基金成立後,也不須對外公布淨值、操作績效及投資內容,因此對一般投資人而言,私募基金當然就像披了一層神秘面紗,外人無法一窺其面貌。

 在投資標的規範上, 私募基金的投資標的尺度非常寬鬆,不管是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無論是海外或國內發行,都沒有設限,亦無投資比例之規定,操作靈活性與多元性將遠大於目前的開放式基金。不過與開放式基金相同的是,私募基金亦需具備投資說明書與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明確規範該基金之投資方向及操作策略。

 至於私募基金的特定受益人需具備那些條件呢?特定人可分為國內、外自然人、法人或基金,其中國內、外自然人須符合( 1 )本人淨資產超過新台幣一千萬元, 或本人與配偶淨資產合計超過一千五百萬元;或( 2 )最近兩年本人所得超過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或與配偶合計之年收入超過兩百萬元。法人及基金則須符合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超過新台幣五千萬元,或信託財產超過五千萬元者,方得投資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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