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怎麼大公司也沒有主動權? (有些人值得佩服!) - IC銷售- 電子工程專輯

談判,怎麼大公司也沒有主動權? (有些人值得佩服!) - IC銷售- 電子工程專輯:
談判,怎麼大公司也沒有主動權?(有些人值得佩服!)發佈時間:2011-12-30 11:43:11

談判,怎麼大公司也沒有主動權?(有些人值得佩服!)

不歡而散的談判拖到上週,最後雙方還是又再一次坐在了一起,畢竟大家都有所求。呵呵,會議室的條件有改善了,不過沒有談判桌。這也好,大家圍坐在一起,距離更近。

時間緊迫,接下來是西方的聖誕節,然後是元旦以及中國人的春節,如果再沒有結果的話,這就要到明年的3月份了。

三言兩語,一番溝通、協商,很快所有的條款全部搞定,最後只剩下兩個問題讓雙方僵在了那裡,互不相讓。

一是付款問題,電子公司強調協議一簽馬上就要給文件,因為工廠的付款週期就是45天以上,但生產實在來不及了。技術公司則聲明,文件一給,我就似乎赤身**站在你面前,沒有任何秘密了,如果連首期的專利入門費都無法及時支付,我怎麼可以相信你呢?

二是審計問題,專利授權有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對被授權人申報的使用數量要進行不定期的隨機審計,以核實申報數量是否準確。技術公司提出在書面通知後的30天內電子公司就要讓我來審計。

可是,對方卻要求60天,最後勉強答應可以考慮45天,理由是公司的審批流程就需要這麼多天。30天連審批的程序都無法完成。這下,技術公司的老外急了,這不明擺著要留著足夠的時間做手腳嗎,這還了得?

雙方你來我往,可誰也說服不了誰。那位電子公司20多歲的女律師更是鋒芒畢露、咄咄逼人,氣氛一下子又凝固了起來。眼看著又要像上次那樣再次不歡而散,這時,電子公司唯一的一位年“長者”發話了:(與會的全部是20多歲的年輕人,這位“長者”約30多歲。)

“Mr.老外,你看是否可以這樣?我給你一份清單看看,上面是我們公司主要的專利授權方,他們絕大多數是境外公司,有大有小。你可以隨便挑選兩家你認可的公司,我給你他們的聯繫方式,你可以向他們了解一下我們的付款和信譽情況。根據反饋你再考慮我們的要求好嗎?”

“Mr.老外,我們可以答應你30天內做審計的要求,不過請你也答應一定避開每年的季度末和年度末?因為你知道這是我們財務最忙的時候。”

老外一聽多雲轉晴:“好,如果我得到的反饋是正面的,我們就同意你們先給文件後收錢的要求。”

“是,我們也有同樣的問題,財務是最討厭的季度末、年末被打擾。我答應如果來審計就避開這些時間段。”

難題一下子迎刃而解,正在大家欣喜的時候,“長者”又提出了:“Mr.老外,協議中要求我們每年1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專利年費。你知道到年底,是你們的聖誕節,然後是新年,接下來就是我們中國最隆重的春節,有時在1月,有時在2月。你們是否可以把每年收取年費的時間改在3月1日?免得財務萬一疏忽耽誤了就不好了。主要是第一年延後了2個月,以後的年份還是相距12個月。”

“好,有道理,沒有問題,我同意,協議可以改過來!”呵呵,老外一開心又被佔了些小便宜。

四兩撥千斤,用的不是技巧而是實在。有些人值得佩服!

不過,協議最終還是沒有完成,因為最後又有了節外生枝,容後再表。

'via Blog this'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