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il - 想出更好的創意?試試「殘酷版」的腦力激盪 - gohomeat2010@gmail.com

Gmail - 想出更好的創意?試試「殘酷版」的腦力激盪 - gohomeat2010@gmail.com:
想出更好的創意?試試「殘酷版」的腦力激盪
文/mr.6

想要產出更好的創意,是我們團隊的重要指標。我們是靠創意吃飯的,我們很樂意幫企業想更多創意,也樂於和其他人比賽競圖創意,但,新人進來,我們頭痛的是,怎麼「訓練」創意?

怎麼讓你的創意更好?

怎麼開會,讓有創意的主管,和尚被訓練中的新人,一起產出更棒的創意?

有一個常用法叫做「Brainstorming」,此字有人翻成腦風暴、腦力激盪,也有人稱「腦力激盪」,所謂腦力激盪,就是好幾個人聚在會議室,想辦法「一起」想出一個好點子。這星期在《紐約時報》看到一篇好文章是在批評「Brainstorming」的,這篇文章劈頭就說:

這種Brainstorming的開會方法,證明無效!」

什麼?無效?

首先,Brainstorming的想創意方式,是在1940年代由廣告公司BBDO一位合夥人Alex Osborn寫在他的一本新書中發表出來,雖然此字「藏」在此書的第33章,很多人看到,大為讚賞,於是辦公室就開始流行「開會」,大家一起想點子!

大約十年後,耶魯大學終於拿這個腦力激盪方法來實驗一下,是否真的有效?他們找來學生做腦力激盪實驗,第一組叫他們自己想創意,第二組叫他們遵照Osborn的腦力激盪的方法想創意,結果發現,第一組「自己想」的同學們,提出的創意竟然是第二組「一起想」的兩倍好!

換句話說,腦力激盪,無效!

其實當初這實驗也多少反映你我都有的經驗,我有一些「和大家一起想,想出好點子」的經驗,不過也有一些「自己想,反而想出好點子」的經驗,到底腦力激盪有沒有效?如果腦力激盪沒效,就不要這麼常開會!會議室可以少幾間!用在重要的時間就好!不會每次都找不到會議室使用!

不過,有趣的是,腦力激盪並非無效,因為,這位作者又引用了接下來的另一個實驗,他們找出了腦力激盪的「問題」所在──

原來,Osborn當初的腦力激盪理論,有一個重要的「指示」,那就是當你腦力激盪的時候,必須不斷的丟點子上來;你「不准批評別人的點子」,若你不喜歡對方的點子,沒關係,只要想出「自己的點子」就好;你可以想像這個畫面,一群人不斷的說話,不斷的寫白板,不斷的瘋狂的丟上更多更多的點子,好像點子愈多,就一定愈會有好點子;有的做腦力激盪做到癡狂的,還要在會議室正中央放一張超大超白的白紙,大家只顧自己拚命寫點子就夠了……。

不要罵別人的點子,自己想新的!

這,就是問題所在。大約五十年後,2003年在柏克萊加大又有另一場實驗,這次實驗者被分成三組,A組自己隨意想辦法「自己想」,B、C二組則被要求要開「腦力激盪」會議來想,不過,B組遵照當年Osborn的「只丟點子,不丟評論」,C組則被鼓勵要多多「批評」其他人的點子,沒想到,這次A組沒有表現特別優,反而是「殘忍的C組」,竟然比其他組還多想出了20%的點子;而且,實驗結束散會後,科學家再找了每一組成員「個別約談」,請他們「自己」再多想幾個點子?沒想到,B組平均只再多吐出3個,而C組的成員,在經歷其他人殘忍的批評指教後,竟然又再多吐出7,是別人的二倍多

意思是說,如果你是在一間常被罵、常被批評的公司中做創意,那你的創意,六個月後,恐怕可以比別人好一倍以上

這是一個有趣的現象,很多人將「創意」想成是「正面」的事,創意本身有無限多種,所以一個創意不好?再想另一個創意來,直到想到好創意為止。一間愛創意的公司,應該就是一間充滿詳和氣氛的公司?而且,所謂「好EQ」就是正面的情緒,而所謂正面的情緒就是避免衝突、也不會隨意批評別人。但,這篇文章以跨越六十年的好幾篇科學報告,來說明了「批評」在新創產業的重要性

尤其是「創意」這種充滿新意、永遠時代尖端的動作,竟然要靠「彼此批鬥」來成長

這或許是現代公司下一步的發展了,每間公司都想盡各種方法來有效「組織」員工,給員工不一樣的階層、不一樣的部門,分組進行,這是幾十年來已經養成的既定做法;不同產業略有不同,各個產業已經有自己的分部門方法,但是,在部門的合作中,一起開會的「批評」是這麼重要!則是公司應該想辦法下一步導入的概念。

文章還引用,賈伯斯當年創立Pixar皮克斯,特意在Pixar的辦公室設立了一個中庭,讓各部門的不同的人們可以有機會「不小心遇到」,讓他們打招呼、幹嘛幹嘛的。後來賈伯斯覺得還不夠,先將「信箱」挪到中庭裡,每個人去拿信件都要經過中庭,巧遇的機會更多。後來不夠,賈伯斯又將「會議室」也挪到中庭,又將「餐廳」都移到中庭……。

到最後,賈伯斯甚至連唯一的「廁所」也移到了中庭這下你們無論如何都得經過中庭、和其他人接觸、打招呼了吧!

不過,打招呼、笑咪咪,是不足夠的。不過,在創意的產業裡,真的有分「等級」,絕對不是「多創意」就等於「好創意」,也絕對不是好的氣氛,就能產出更多的創意,更何況是更好的創意。這篇文章給我很大的啟示,也將這篇文章提供給所有想做出更多創意的創意者參考。

(圖片來源:TheImageGroup)

TOP

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已出版12本書,返台後任職於美商創投,受聘領導Voofox網站公司任執行長,發起Sweet100網路正面價值推廣活動等,繼續耕耘最愛的網路產業,邀請Mr.6至企業進行網站顧問案或公開演講請來信至 contact.mr6@gmail.com

'via Blog this'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