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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化產業政策 龍應台:應從頭做起

201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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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文化部長龍應台13日赴中研院,以「從孤獨的筆到國際的光」為題,闡述文化政策。龍應台指出,台灣所有文化產業,前端(創意)非常好,但一進入加值、中介、行銷產業鏈,每個環節都很不健全,連基礎調查、數據都不全,像洪荒初始,必須從頭做文化政策。
龍應台說,蔡明亮電影《郊遊》,得到威尼斯影展評審團大獎,卻感慨地說這麼辛苦的劇情片大概是他最後一部電影。她自己寫《大江大海》,書出版後面臨談電視電影等版權,她很困擾,如果她有專業經紀公司與經紀人,這些事情就不必她自己處理。
龍應台又以中國大陸湖南電視台節目「我是歌手」為例,音樂源頭人才都來自台灣,「但到最後變成工業產品時,都是別人的?」龍應台說,流行音樂如此,出版業、電影業、電視業也是如此,文化部的責任就變得巨大又艱鉅。
另外,2010年圖書出版業收入,90%是實體書圖書,數位出版品只占1.4%。美國出版實體書約87%,電子出版約12.6%。
龍應台表示,文化部面臨的挑戰,數位出版弱得出奇,一定要打強心針;中介經紀人機制完全從缺,沒有中介者可以幫助作者,如果經紀系統很強,出版社就可以把圖書變成漫畫版、電視劇本、電影劇本、網路平台或遊戲,一個源頭可幻化成10種產品。
關於電視方面,龍應台指出,電視劇不是大陸劇就是韓劇,因為買陸劇或韓劇,一集平均只要20萬,自製一集平均要170萬,「業者的選擇是產業結構與市場供需非常現實問題」。而買比自製便宜好幾倍,政策與結構不改變,利之所趨都用買。
台灣愛情偶像劇約占34%,喜劇也是愛情占28%,冒險、犯罪、政治、科幻、美食、動作、推理都掛零。龍應台說,從源頭劇本就「想像單一」,後面產品怎麼跟日韓比?做為決策者一定要從豐富源頭編劇面推出政策。
龍應台表示,從作家、畫家、劇作家、設計師到最後有所成就,中間有非常複雜產業鏈,台灣流行音樂比台灣電影、電視節目還要占更大優勢,流行音樂將是主力推動的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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