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企業巨虧之下再添重負- 能源網--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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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電企業巨虧之下再添重負
發佈時間:2011-9-22
文章來源:經濟參考報

環保部21日全文公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簡稱“新標準”)。綜合中電聯和環保部的測算口徑,未來5年,一方面,火電企業將要為新設立的脫硝標準多支付近兩千億元;另一方面,國家補貼的脫硝電價囿於通脹壓力年內“基本不可能”出台。今年上半年全行業巨虧的火電行業注定將雪上加霜。

  相對於2003年的原標準,在“十一五”提出火電脫硫標準的基礎上,新標準首次提出了“十二五”的脫硝標準,而兩者針對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為國家“十二五”期間強制進行總量控制的污染物。新標準還首次增設了“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條款。新標準稱,該限值的排放控制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領先程度,即俗稱的對重點地區“定向加嚴”,而重點地區的具體地域範圍、實施時間,由環保部規定。新標準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新標準還增加了“十二五”最後一年啟動門檻更高的“脫汞”條款,要求從2015年起,“燃燒鍋爐執行……汞及其化合物污染物排放限值”。

  環保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表示,據測算,這將帶動相關的環保技術和產業市場的發展,形成脫硝、脫硫和除塵等環保治理和設備製造行業約2600億元的市場規模。但環保產業的機遇,意味著需要火電企業買單,大幅增加其經營成本。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21日指出,到2015年時,需要進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現有機組和新增的機組容量約為8.17億千瓦,估計需投資1950億元。而中電聯秘書長王志軒曾撰文針對新標準(徵求意見稿)指出,單就脫硝一項,初步估算,現役7.07億千瓦火電機組中的改造費用共約2000億到2500億元;考慮“十二五”新增火電機組2.5億千瓦,環保設施因標準提高增加年運行費用約900億到1100億元。而兩次測算差距數百億。

  陶德田表示“發電企業增加的達標成本可以通過電價優惠政策給予一定的補償。”而在各類扶持措施中,在火電廠的上網電價中計入火電脫硝成本(簡稱“脫硝電價” ),為眾多火電企業所期待。環保部一位負責火電脫硝電價補貼測算的官員對此表示“既然已經列入"十二五"各部委的政策議程,脫硝電價未來一定會出台,本著"保本微利"的原則,建設費用由電廠承擔,運營費用由國家部分承擔。”

  有消息稱,根據中電聯受國家發改委委託起草的初步方案,“十二五”期間,火電煙氣脫硝電價或享受每度補貼0.012元的優惠。這一額度已低於中電聯秘書長王志軒每度補貼0.02至0.025元的建議(以環保設施運行費用全覆蓋計算)。

  但國家發改委和環保部權威人士均澄清,相關補貼額度並未確定。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年內出台火電脫硝電價“基本不可能”。

  “現在很多火電企業生存都成問題,這個時機談高標準脫硝問題合適麼?”上述發改委人士表示困惑:“一方面是作為原材料的煤炭價格過高,工業電價相對於發達國家偏低,造成火電全行業虧損;另一方面是當前通脹壓力較大,也不敢輕易讓脫硝電價傳導到整個工業及居民用電,甚至影響到社會物價總水平的穩定,從而脫硝電價不敢貿然施行。”

  中電聯數據顯示,今年1至7月,國內五大發電集團公司的火電業務虧損180.9億元,同比增虧113億元。此外,今年上半年,中部、東北地區絕大部分省份火電企業繼續虧損的局面沒有得到改變。但環保部一位知情官員指出,“中電聯反映"火電廠普遍虧損",但各地電廠匯總上來的數據差距較大,因此年內能否完成測算並不確定。”該人士稱。

  上述環保部官員稱,“上大關小”是新標準的大方向,至於地市以下許多不符合新標準的中小電廠,如果不足以承擔高額脫硝成本,又無法支付高額的排污收費,就只能接受“關停並轉”的命運。“但考慮到中小電廠的處置還關係當地財政收入和就業穩定,短期內作為過渡,應該開發適合中小電廠的治污技術。”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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