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查案,要求Google解鎖嫌犯Android手機 - 數位時代-台灣最具影響力的科技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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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查案,要求Google解鎖嫌犯Android手機

數位時代網站|撰文者:王靖騰編譯發表日期: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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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最近向法院遞交了一份申請發給搜索令及隨附說明的文件,請求法院強制Google公司對一支經螢幕鎖閉的Android系統手機進行解鎖。申請書中要求Google公司提供執法單位各種進入手機的方法,包括:登入及密碼資訊、密碼重設、甚或製造廠的開鎖預設代碼(PUK),以便從一支被逮獲的手機中取得記憶體內的完整內容。
這支問題手機是2012年1月7日,一位聯邦調查局幹員從街頭幫派「Pimpin' Hoes Daily」創幫成員之一的 Dante Dears這位仁兄身上逮獲,並隨即取得搜索令來檢視這支手機。根據隨附書所述,聯邦調查局的RCFL電腦取證實驗室都無法解開這個電子式的樣式鎖,破解手機的防護措施。顯然,聯邦調查局進行了多次錯誤的解鎖程序,反而鎖住了手機的記憶體。如今,只能借助輸入用戶Gmail的使用者名稱及密碼,進入手機記憶體的內容。
上述的事情,點出了幾個有趣並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 聯邦調查局位於南加州的電腦取證實驗室無能或無意使用商業用途的取證工具,或者是運用已經廣泛文件化的硬體駭入技術,對所逮獲的手機進行解析及下載資料。
第二、 聯邦調查局想必並非首次要求Google對手機解鎖,所以一定可以拿到正當的法律命令。搜索令也許可以要求Google公司對手機解鎖。但是,卻不知道Google是否已經配合行事。假設一支未鎖住的智慧型手機能夠繼續接收簡訊及電子郵件(在剛被逮獲時也還能發訊),人們可以合理的認為,政府的作法應該是去申請監聽令,來解密這支手機。
第三、 在申請書第13頁,政府要求此項解鎖手機申請不得告知手機持有人。讓人驚訝的是,申請搜索令及隨附說明的文件卻完全沒被法院加以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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