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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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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ry ©2013 NASA - 使用條款
阿爾巴尼亞民間低聲複音音樂

所在地區 歐洲與北美洲>Albania阿爾巴尼亞


低聲複音音樂是阿爾巴尼亞的民間傳統曲調,大部分村莊小鎮皆擁有地方樂團。主要...

非物質遺產名錄 Intangible Heritage List

維護非物質文化的觀念逐時俱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03年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追求文化多樣性並持續對人類創造力的尊重,於2006年生效。各項「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ICH,過去常稱為無形文化遺產),由簽署2003年公約的締約國提名,由UNESCO下轄之委員會審查、列名。2009年,在阿布達比大會中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質遺產名錄,截至2011為止,共為267項項目,分列三種名單:
1. 「緊急保護名單」:目前有27項在社區或團體努力之下仍受到極大威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締約國承諾採取具體的保護措施,並有資格獲取國際財務援助。
2.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單」:整合了2008年以前的90項「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2009年新增的76項、2010年47項與2011年19項,目前累計共232項。是指各社區、群體或個人視為文化組成部份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與文化展現。
3. 「2009年推薦名單」:共8項,是2009年被認為最能體現公約原則和目標的範例,希望藉此提高公眾對保護非物質遺產的認識。
根據2003年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5個種類:
1. 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 表演藝術;
3. 社會習俗、儀式和節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 傳統手工藝。
與「世界遺產」的關係
「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屬於「世界遺產」的一類。
兩者分別屬於UNESCO兩項不同計劃,無論是對象、種類、體系、公約與審查機制,大大不同,逕渭分明,請勿混淆而論。但值得大家共同重視的是,無論是962個實體有形的「世界遺產」,或是267個道藝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兩者文化價值皆卓越顯著,人類皆有保存、維續與傳承給下一世代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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