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 擬提有限合夥法|焦點新聞|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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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 擬提有限合夥法
據了解,經濟部已針對企業有限合夥責任,擬在最近提出有限合夥法草案報院核定,未來創投、文創事業及不動產代銷業者的經營,可望更有彈性。
另針對股票面額每股10元的限制,官員說,經部與證期局等單位也正在研議,可以兩路並進檢討,一是取消證交法子法面額每股10元規定,另一項則是拿掉公司法有關最低股票面額制規定。
對於面額規定,美、日有不同做法,經部、金管會、國科會將進一步研議。
據側面了解,經部針對有限合夥法草案研議已有一段時間,最近正針對幾項條文重新檢視,一旦完成即可報院核定,未來有兩種樣態,一般合夥人仍負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合夥人則負有限責任。
官員說,在國外,較常用這種合夥經營型態的行業,包括創投、文創事業(尤其電影)、拍一片電影的電影商、建築管理業(不動產代銷)等,未來一旦我國完成立法,這些行業的經營彈性較更大。
據了解,企業界向經濟部不斷反映,希望有限合夥應比照國外,不要限制太多,將大多數規定讓合夥人在內部契約訂定,讓經營真正彈性化,例如清算程序,希望不要淮用公司法,准用民法,讓程序更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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